湖北市场监管系统去年对近三成案件开“免罚单”******
中新网武汉1月11日电 (郭姗姗)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1日通报,2022年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案件29613件,对其中8594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占比全部办结案件的29%。
2022年,孝感市某眼镜店使用未经检定的定配眼镜产品计量器具,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处1000元以下罚款,因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当事人免除罚款。
咸宁市某地产公司在公交站台发布房地产广告,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鉴于当事人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书,广告发布期短,其间无违法所得,并将广告及时摘除,当地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近年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不断探索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对首次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在法律框架中给予容错空间。同时,湖北各地市场监管系统纷纷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网络交易、共享单车等新兴行业,通过电话提醒、微信推送、开会约谈等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下达责令改正1380件。黄冈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实施“认罚择轻”裁量,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合规监管机制引入市场监管领域,创新“认罚择轻”包容监管新机制。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不断深化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实施,既通过“免罚清单”普及法律底线,促进市场主体自强自律,增强法治意识,又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容错纠错,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完)
现在还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吗?最新回应来了******
今天(1月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要点如下↓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
一是内部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关于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人员防护。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商超、农贸(集贸)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及时清理垃圾。农贸(集贸)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应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
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
中疾控专家: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