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普通石头在吴沧海手上“开”出一朵惟妙惟肖的富贵花。巨野融媒中心供图
中新网山东巨野1月9日电 (肖守祥)一张木桌、一盏台灯、几把刻刀,桌面上零散摆放几方石料,1月9日,在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篆刻家吴沧海正在自己的工作室伏案创作,刻刀翻飞间,一块普通的石头在他的手上“开”出一朵惟妙惟肖的富贵花。
从上中学起,吴沧海就迷上篆刻,至今已有25年时间。吴沧海介绍说,篆刻工艺大体包括打磨印石、印稿设计、操刀治印、修改调整、钤印、刻边款、拓边款等工序。根据印上所起的稿子,先统刻一遍,把握每个字的造型和气势,称为“初刻”。初刻后,要用拓色蘸墨将印文上墨,使印文清晰可辨,根据要求进一步加工细刻,称为“精刻”。
吴沧海在工作室伏案篆刻牡丹花。巨野融媒中心供图
“精刻是一方印成败的关键,必须精心弄刀。这种用石用刀恰到好处的结合,才能表现出丰富而熟练的笔意和篆书的结构美。”吴沧海说,在石头上刻牡丹,和传统意义上的篆刻不一样,传统意义上的篆刻刻的是篆字,适读性、辨识性不经过专业学习,很难看明白;而牡丹花很形象,特点鲜明,雅俗共赏。
吴沧海篆刻牡丹的想法源于2022年4月,当时第31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如期举行,因疫情原因,许多外地游客不能来菏泽欣赏牡丹。从那时起,他把篆刻艺术创作的目光聚焦到了牡丹上,决定用手中的刻刀把石料变成牡丹刻章,赋予其艺术“生命”。
篆刻牡丹,要先用毛笔一笔一划在石头上勾勒出牡丹的形象。巨野融媒中心供图
篆刻牡丹,要先用毛笔一笔一划在石头上勾勒出牡丹的形象,再用刻刀进行篆刻。为此,吴沧海专门到巨野书画院向绘画老师学习画牡丹,因为石头材质偏硬,对体力和用刀的准确度都是个考验。
吴沧海告诉记者,在篆刻牡丹的过程中,刻刀的深与浅、明与暗、曲与直、虚与实、残与满,考验篆刻者驾驭刀工的功力,头脑要时刻保持灵活度,这种刀与石、书与刻的结合之趣,构成了篆刻牡丹艺术的独特之美。
“曹州牡丹甲天下”,牡丹是菏泽的一张“金名片”。巨野融媒中心供图
“一方牡丹印章艺术价值的高低、篆刻家的艺术修养水平,都能从一枚小小的印章中体现出来。”在吴沧海看来,“印如其人”“书为心画”,在人品与艺品兼修的砥砺前行中,追求尽善尽美的艺境,篆刻艺术也同样如此,实现着“成教化,助人伦”的社会作用。
“巨野县是中国文联命名的‘中国农民绘画之乡’,也是中国工笔画学会命名的‘中国工笔画之乡’,工笔牡丹画是巨野县工笔画的当家品种。当地大多数书画家都以工笔牡丹为表现形式,以篆刻的角度更深层次地把菏泽牡丹呈现在一方印石上,是一种新的艺术创新。”著名画家黄恩涛说。
吴沧海以篆刻的角度更深层次地把菏泽牡丹呈现在一方印石上。巨野融媒中心供图
“‘曹州牡丹甲天下’,牡丹是菏泽的一张‘金名片’。每一个菏泽人都有义务把菏泽牡丹宣传推广出去,让更多人知道、了解菏泽牡丹。”吴沧海说,作为一位金石篆刻艺术的痴迷者和追寻者,他要用手中的刻刀讲好菏泽牡丹故事。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