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兔迎新春”公益集市火热开启 满满幸福年味******
过年赶集了!非遗文创、挥春送福、玩游戏得奖品、现场选购年货……1月11日,浙江嘉善县陶庄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年味浓郁。陶庄镇以“瑞兔迎新春”为主题,联合派出所、社工机构、书法协会、非遗传承人等单位,举办迎新春“公益集市”活动。
上午九点,“赶集”的人们陆续到来,各“摊位”前人头攒动。
“奶奶您血压没问题,天气冷,要注意保暖啊!”在善贤诊室区,医务志愿者为老人测量血压并叮嘱注意事项,此外还不忘讲解宣传关于新冠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不远处,老手艺人为现场的老人理发,前来理发的老年人们一个接一个,大家都有序的排队进行理发,理发师一边理发,一边陪老年人们唠嗑,欢声笑语不断,现场气氛十分热闹;非遗传承人吴连荣带来了他的手工竹编,吸引了现场的居民驻足观看。鸡蛋糕、方糕……传统美食,软软糯糯好入口,给现场居民带来了一口冬天里的甜蜜。
现场最热闹的服务区莫过于“浙风十礼”套圈赢好礼,你一个我一个,大家看准时机,将喜欢的礼物“套归囊中”,大家跃跃欲试,现场渐渐排起了长龙。
无联不成春,有联春更浓。作为迎新春“公益集市”活动的重头戏,挥春送福现场,由退休老教师陈林荣现场写春联送福字。闻墨而来的居民们一边欣赏书法作品,一边评论春联寓意,纷纷驻足拍摄,排队“预定”或“私人定制”祝福语请老师现场创作,有的帮忙轻轻挪动春联纸,有的将写好的春联依次摆放、晾干,大家则根据自己的喜好挑选不同的春联。捧着这些春联,个个笑意盈盈,爱不释手,现场呈现一派喜气洋洋的节日氛围。
“我每年都会写福字,希望通过这些把新年祝福送给大家,祝大家新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退休教师陈林荣表示,今年的活动更寄托了人们“把疫情赶走,让大家迎来福气”的愿望。
“瑞兔迎新春”陶庄镇公益集市充满了人间烟火气和幸福的年味儿。
(图文/张舜红 王维)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