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划分。制造业1.48万余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84.7%;农、林、牧、渔业167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9.5%;采矿业570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3.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4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9%;建筑业65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0.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7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0.2%。
按十大工业产业划分。十大工业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总数1.26万余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72.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481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27.4%;健康医药产业176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0.0%;现代化工产业174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9.9%。
按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划分。十二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总数2295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3.1%。中药材产业896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5.1%;茶叶产业312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8%;水果产业293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7%。
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非遗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
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1月4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促进品牌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工艺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通过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充分发挥老字号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知》指出,要加强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动。一方面,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工艺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承人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另一方面,将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老字号传统工艺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保护成效明显、研发设计能力出众、人才优势突出、带动能力显著的老字号企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遗存及时进行文物认定和定级,提升老字号文物保护级别。将拥有重要价值文物的老字号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老字号经营场所原址依法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推进“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建设,运用数字化技术保存展示老字号发展史料,以电子化方式集中展示相关丛书、画册、视频,展示老字号形象,讲好老字号故事。
此外,《通知》要求,通过开发文化创意产品、联动文化旅游资源、营造体验消费场景等方式,促进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利用。结合地域民俗和地方特色,加强老字号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等工作衔接,更好发挥中华老字号示范带动作用,打造更多区域品牌。鼓励老字号企业与文化馆、博物馆加强联动,共同举办消费促进和文化传播活动,打造特色新业态和消费新场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