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情报局】孩子习惯性舔嘴唇可能是身体内缺乏这种微量元素******
2022年全国爱牙日的主题为“口腔健康 全身健康”,副主题为“护牙健齿少年强 健康中国民族兴”。第四次全国口腔流调结果显示我国12岁年龄组的患龋率为38.5%,平均每人患龋的牙数为0.86颗。也就是说,青少年人群中有四成左右的人有龋齿,平均每人有1颗左右的龋齿。中华口腔医学会邀请知名口腔专家与光明网卫生频道联合开展 “龈粉齿白 青春飞扬”爱牙日活动。加大口腔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口腔健康观念和口腔保健意识,建立口腔保健行为,重点关注青少年口腔健康,营造有利于口腔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期话题】
平时会有些孩子总是不由自主的习惯性舔嘴唇,这样做导致的后果是什么?与口腔疾病有关系吗?
【本期专家】刘宏伟教授
中华口腔医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口腔黏膜科
联合出品
策划 赵希 司燕
剪辑 赵希
后期 孙鹏宇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