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绿色高效山地农业赋能乡村振兴******
中新网成都11月27日电 (单鹏)初冬时节,四川广元昭化区昭化镇的猕猴桃进入越冬管理期。在昭化镇朝阳村“省四星级现代农业园区”里,一株株猕猴桃树的树干被涂白剂“刷白”,工人三三两两修剪树枝。近来朝阳村村民居太高每天都要下地转一转,“把越冬管理做好了,来年才会有好收成。”他说。
广元是世界红心猕猴桃发源地和最大生产基地,但几年前,坐落在群山之间的朝阳村却是个“另类”。由于缺乏发展规划,该村土地零散,大部分土地以传统农作物种植为主,部分还是荒山和杂木林。“2017年我们来到当地支持山地农业发展,针对朝阳村做了详细规划,论证到底该发展什么产业、如何布局生产,最终确定在中低海拔区(500-700米)重点发展猕猴桃种植,稍高海拔区(700-900米)以桃李产业为主。”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陈栋表示。
果树冬管技术培训会现场。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供图经过几年培育,朝阳村成为当地猕猴桃、桃的重要产区之一,并带动了周边村镇的果树产业发展。从荒山到遍地果园,朝阳村的蜕变是四川山地农业发展的缩影。近年来,四川山地农业走出一条从增产到提质的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特色产业在四川盆周山区以及贫困地区逐步发展,西南山地主要作物优质高产高效技术体系逐渐形成,优质粮油、茶叶、特色水果、道地中药材、特色食用菌、高原蔬菜品种选育取得显著成效。
“种植猕猴桃和桃后,村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太高说,随着收入提高,村里路宽了、环境美了,土坯房也变成了漂亮的小楼房,“朝阳村人均年收入从几千元提高到2万多元,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愿意返乡搞农业。”
作为在高山地域环境下形成的农业形态,山地农业地块多、面积小、分布零散,这意味着发展山地农业比平原地区面临更多挑战:不仅机械化、规模化种植难以施展拳脚,交通、用水、土质差也是难题。“发展山地农业,种植技术相对复杂,首先要根据当地的土壤、气候条件选择适合的品种,其次要因地制宜确定栽培模式,防治病虫害、加强土肥水管理。在无法大规模机械化的条件下,局部只能尝试使用小型机械,比如小型割草机、移动式喷药机或移动液压施肥枪等。”陈栋表示。
“红心猕猴桃的主要问题是抗溃疡病能力弱,在山地条件下,高海拔导致的低温以及多雨环境会提高溃疡病的发病率。”据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研究员涂美艳介绍,溃疡病是一种细菌性病害,具有隐蔽性、暴发性、毁灭性的特点,“我们在园区内不仅引进示范了不同类型猕猴桃优新品种,还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共同示范应用了红心猕猴桃避雨设施栽培技术,设计了不同类型的避雨棚供种植户选择,还配套了智能水肥一体化设施,探索并推广了果粮套作模式,很好地预防了溃疡病的发生。”
四川有较多的山地和丘陵,发展山地农业对推动当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谈及四川山地农业下一步发展时,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吕火明表示,将围绕粮食安全发展好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同时关注林下产品、功能性农产品、养殖等产业发展。同时将因地制宜关注产业多样化,发展适合山区的特色产业,开发农旅产品,推动农旅融合,“总的目标是通过发展山地农业带动乡村振兴。”
“在山地农业国际交流方面,我们与泰国、越南、老挝等东南亚国家以及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省加强交流、开展紧密合作。”吕火明表示,将进一步加快国外先进科技技术成果引进,为四川山地农业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还将推动自主科研成果“走出去”,提高四川农业科技的国际影响力。(完)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